原标题:京津冀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协同监督机制
本报讯(记者 武红利)日前,京津冀三地纪委联合印发《京津冀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工作机制》,建立5项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监督。
“建立协同推进监督工作机制,旨在推动三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疏解非首都功能和加快雄安新区建设的监督职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履行监督职责中的协作配合,形成京津冀一体化的监督合力。”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工作机制》明确,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三省市纪委监委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京津冀区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每季度通报情况、移送问题线索,具体包括三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督中发现的其他两地监督对象在本地区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气污染防治等重要工作中“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等。
建立审查调查协作配合机制。三省市纪委监委及所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间建立常态化机制,在涉案款物查询、涉案人员查找等方面开展跨区域调查。
建立联合开展警示教育机制。三地纪检监察警示教育资源共享,监督对象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到当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三地纪检监察机关互相通报教育情况和警示案例,着力推进警示教育一体化。
建立交流学习机制。包括三地干部交流学习、专项工作交流研讨、协作调研等内容,鼓励开展地区间、部门间加强协同监督的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