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淮晨报报道,2月1日,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省级风景区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江淮晨报记者获悉,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被认定为不达标等级,被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去年10月底到11月初,省住建厅组织六个检查组分别对太平湖、白崖寨、秋浦仙境等1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了执法检查。
这次重点检查了各景区是否及时编制或修编报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情况、是否规范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由企业收取景区门票情况,以及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情况等。
省住建厅表示,总体上,近几年来我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然而,对照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强调的五个方面的基本情况,相关问题在各风景名胜区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指出的是,各景区详细规划编制和景区界桩界碑及标志标识普遍缺乏,必须得到重视和加强。”
最终,省住建厅认定,青龙湾、凤凰山及铜锣寨风景名胜区为达标等级。石台溶洞群、秋浦仙境等风景名胜区为基本达标等级,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另外,汤池、南岳山—佛子岭水库、合肥环城公园——西郊、凤阳山、太平湖、龙须湖及大华山风景名胜区为不达标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在2018年省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中,省住建厅还将对以上需要整改的风景名胜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在整改验收合格前,暂停上述7个“不达标等级”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和审批。(记者 方佳伟 实习生 崔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