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0件323人。
批捕涉众型经济犯罪169件195人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五星级司法服务,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48件646人、起诉443件726人,批捕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249件448人、起诉208件421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69件195人、起诉179件293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犯罪10件23人、起诉11件12人。
全市检察机关出台“最多跑一次”司法便民措施217条,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0596人次,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3052人次,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11人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累计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11人、起诉10365人。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批捕3369人、起诉3747人。集中打击“村霸”“沙霸”“地下出警队”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类案件53件102人,批捕81件168人、起诉23件62人。
深入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集中打击非法行医和涉医违法犯罪,累计批捕危害食品药品、非法行医等犯罪44件58人、起诉64件83人,办理的丁汀等销售假药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督办案件”。落实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107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707人,对社会危险性不大、无羁押必要的不批捕559人,对轻微刑事犯罪和过失犯罪刑事和解265人。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0件323人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节奏不变,切实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2017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0件323人。累计查办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大案41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43人。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累计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案件23件46人。
同时,依法严惩“微腐败”。坚持“打虎”“拍蝇”两手抓,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立办涉农惠农、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3件78人提升检察官执法规范化水平,2017年检察公众满意度同比上升4.92个百分点。(首席记者 张端 实习生 孙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