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玉妹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作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立法更加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和制度不断健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顺利完成了十二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立法工作全面推进
坚持围绕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开展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五年来,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决定78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62件,批准民族自治县单行条例3件。
重点领域立法继续加强。制定商事登记条例,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改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制度。制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投资开放系列制度规范。制定社会救助条例,保障和规范低收入群体和流浪、乞讨、走失人员的社会救助。制定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建立流域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源头治理。制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促进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同时,制定或修改了行政许可监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资支付、信访、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规。
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健全法规起草、评估制度,由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法规案15件,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案39件,对9件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及时开展法规全面清理,打包修改37件、废止9件。在全省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和评估中心,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推动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稳步开展。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分三批确定我省新获得立法权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加强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重点环节的指导,帮助培训立法人才。各市稳步推进立法工作,共制定水质保护、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特色资源保护、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法规47件。
二、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五年来,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31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5项,开展执法检查14项、专题调研15项、专题询问5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95件。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听取和审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农林科技创新、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改进工作。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题调研,推动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听取和审议底线民生保障资金落实情况的报告,连续两年3次组织省人大代表交叉检查,全省底线民生保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或居全国前列。听取和审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就解决村(居)民生活用水难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高度关注环境突出问题,把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作为监督重点,连续多年监督“两河”“四河”污染整治工作,推动污染水质持续向好。去年7月将白海面涌作为四级人大联动监督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作的重点,多次明察暗访、检查督促,推动政府坚决打好白海面涌污染整治硬仗,加快管网建设和沿线排污口整改,到年底已实现水体不黑不臭的整治目标。连续5年对农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连续3次开展专题询问,连续3年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我省农村生态人居环境明显好转。高度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监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判。
推进全口径全过程预算监督。每年做好预算、决算、审计等法定项目的审查,实现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建立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工作机制,聚焦民生资金,推动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省级补助等9项资金得到安排。深入推进省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市县预算联网监督全覆盖。承办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联合在我省召开的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座谈会,广东经验得到肯定和推广。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听取和审议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企业研发等7项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第三方评价。
三、代表工作切实改进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加强服务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双联系”工作进一步拓展。制定并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意见。推进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建设,全省已建立4395个代表联络站(室)。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共邀请省人大代表450人次和全国人大代表15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共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29件、建议4170件。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办理和督办工作机制,依托信息服务平台对建议办理进行实时动态管理。选择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18项事关全省大局的建议,通过政府负责人领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重点办理,一批代表关注的问题得到解决。
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序开展。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276场,4939人次参加。根据代表要求,安排17场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针对连续发生的电信诈骗恶性事件,代表两次约见有关部门负责人,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我省1.8亿电话用户全部实名登记,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共举办代表学习班11期,全国、省人大代表1593人次参加,各级代表约1万人次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参加学习培训。
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开展专题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十项措施要求,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得到明显改善,1144个乡镇人大全部单独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57个街道全部设立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全部享受正职补贴,县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建立电子表决系统,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预算基本得到落实,切实解决了一些长期制约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发展的难题。同时,对1520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进行集中培训,为县乡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打下扎实基础。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设立“广东人大学堂”,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机关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严肃认真抓好整改。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提升工作效能。
与此同时,修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就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七五”普法等作出决定决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9人次,补选全国和省人大代表91名,罢免8名,接受辞职68名。依法组织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75人次。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486件次。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167批1605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指导、推动基层人大更好发挥作用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人大工作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努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功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找准依法履职的着力点,在服从服务大局中定位、谋划和作为,推动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必须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我省五级人大代表近12万人,这些代表工作和生活在千千万万普通人中间,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最深入、感受最直接。要发挥好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根本途径。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作出新贡献。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和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认真分析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的新特点,围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从7个方面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强化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等。通过学习调研,明确工作举措,不断完善职权行使机制,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展现人大新气象新作为。
二、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立改废释并重,自觉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立符合实际的法、有效管用的法、百姓拥护的法。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法规多元起草,继续发挥政府部门在法规起草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由人大有关委员会组织起草重要法规案、委托第三方起草专业性较强的法规案制度。健全法规论证、咨询、评估、协调等工作机制,规范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完善法规审议制度,围绕重大制度设计、社会关切的问题和关键条款深入审议。扎实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做好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和对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反馈工作。
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重点在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领域安排立法项目,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规划落实。
扎实做好法规起草审议工作。今年初步安排49件法规项目,其中,继续审议10件,初次审议16件,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23件。重点抓好以下立法项目: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修改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农村公路条例;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固体废弃物处置、老龄事业、职业教育、人才强国等方面的部署,制定或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养老服务条例、职业教育条例、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制定或修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红十字会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化妆品安全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法规。
继续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对法规合法性严格把关,在立法选项、起草、审议等环节提供帮助。指导各市按照立法权限,重点从一座城、一座山、一条河、一个湖、一个文明古迹的建设、治理和保护进行立法。组织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和工作探讨,继续举办立法培训班。
三、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巩固和厚植广东发展优势、补足广东发展短板,紧紧围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省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今年拟安排监督项目23项,其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计划和预算决算监督5项、执法检查3项、专题调研2项。
聚焦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听取和审议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继续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扶贫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第三方评价,推动今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听取和审议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加强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顺利如期实现整治目标,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继续做好对计划、预算、决算、审计等法定项目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第三方评价。检查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机制。继续开展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工作。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推动珠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村村通自来水和华侨权益保护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社会救助条例实施情况,继续检查禁毒法和我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专题调研。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建立监督司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司法工作合力。
四、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按照新修订的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认真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为打好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初步安排就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快污染水体治理事项作出决定,适时对其他条件成熟的有关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认真审议省政府提出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事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做好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工作。继续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积极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继续做好“双联系”工作,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依法协助新当选代表组成代表小组,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完善活动制度。做好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的组织工作,根据代表要求继续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
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完善领导领办建议制度,扩大领办建议覆盖面。继续选择若干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议进行重点办理、督办。健全办理工作全流程、动态化电子台账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同步公开。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探索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机制。加强履职培训,建立履职档案,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六、增强省市县乡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实现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共同发展,必须加强与市县乡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密切协同,形成合力。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培训。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把人大制度理论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党校干部培训的内容,通过开展人大知识竞赛、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公众旁听人大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组织参观人大历程展等多种形式,长期、系统、深入地宣传人大制度,使人大制度深入人心。
加强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围绕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同步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齐心协力,加大力度,切实推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
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建立代表主题活动制度,组织各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接待选民等活动。建设一批代表联络站(室)示范点,规范代表联络机构建设,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
支持带动县乡人大加强工作和建设。确定今年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把发挥县乡人大职能作用作为重中之重,加强联系指导,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工作交流,推动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机关”建设要求,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强化能力建设。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认真学习宪法法律,专心钻研业务,提高专业化本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争当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制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计划,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我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