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日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再次调整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从2018年2月1日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由2017年的不得高于1530元,调整为不得高于1650元。
随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银川市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中的收入标准也进行了动态调整,自2009年以来已调整8次,确保了一些收入略超出上一年度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解决这些家庭的住房困难。
来自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的数据显示,2017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2981元。按照《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银川市决定2018年2月1日起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的收入标准再次进行调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153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50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承租资格、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331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580元;申请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381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4130元。(记者 郑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