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助力脱贫攻坚加快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省“两州一县”(甘南州、临夏州、天祝县)及18个深度贫困县30户以上、其他县区50户以上自然村组道路实施硬化。
《方案》指出,2018至2020年,对“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30户以上的20102个自然村组、其他县市区50户以上的13268个自然村组,共33370个自然村组8.04万公里道路及主巷道实施硬化。具体而言,2018年计划安排17500个自然村组道路及主巷道硬化4万公里,年内建成2万公里,实现全省44%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2019年计划安排13000个自然村组道路及主巷道硬化3万公里,年内建成3万公里,实现全省58%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2020年计划安排2870个自然村组道路及主巷道硬化1.04万公里,年内建成3.04万公里,实现全省70%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
《方案》指出,自然村经济产业路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自然村精准扶贫路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并按规范要求在一定距离范围内设置错车道。自然村组路面面层应优先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基层厚度不小于16厘米。对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路段可采用沥青路面,厚度不小于4厘米,基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对急弯陡坡等特殊路段宜选用天然砂砾路面等结构形式。村内巷道水泥混凝土面层不小于12厘米。
《方案》指出,全省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程资金,在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贷款1000亿元额度内,筹集建设资金360亿元。其中具体到兰州市辖的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安宁区等县区,将按照40万元/公里的标准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