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7年我省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增长9.8%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近日发布的全省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我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01元,同比增长9.8%。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1351元,同比增长10.9%,对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65.7%。
全省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503元,同比增长4.9%,边际消费倾向0.43(即可支配收入每增加1元,消费支出增加0.43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473元,增长3.0%,边际消费倾向0.2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903元,增长7.4%,边际消费倾向0.85。可见,城镇居民所增加的收入更多用来储蓄,农村居民所增加的收入更多用来消费。
从八大类生活消费结构看,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呈“七升一降”态势,除衣着类略有下降外,食品烟酒、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均保持平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