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统计部门获悉,我省贫困人口由2012年底的679.1万人下降到2017年底的120.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2.6%下降到2.2%。
产业就业扶贫成效明显,2017年底全省发展到户产业扶贫项目户均1.7个,到户覆盖率达93.97%;发展到村产业扶贫项目村均6.4个,3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装机光伏199.3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2017年全省共认定就业扶贫基地3002个,建设就业扶贫驿站1282个,开发辅助性就业岗位7.46万个,共帮扶13.15万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
医疗教育政策全面落实,2017年,全省贫困人口住院119.89万人次,共发生医药费用62.8亿元,综合医保补偿58.08亿元,平均实际补偿比达到92.48%,较普通参保患者提高约30个百分点。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达96.5%,惠及贫困慢性病患者186.69万人次。2017年全省累计发放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100.1万人次、11.35亿元,发放“雨露计划”9.9万人次、1.52亿元。(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