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每个基层检察院今年至少要办理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月6日,山东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与市级检察院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陈勇在会上介绍说,五年来,山东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成功办理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薄熙来、苏荣等重大案件,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6774人,起诉14708人,缉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案犯247人。
陈勇还透露,目前,山东省公安等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已经做了长时间准备,一批案件即将进入检察环节,山东各级检察院要层层设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检察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亲自办理或督查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根据安排,今年内,每个基层检察院至少要办理1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完不成的基层检察院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此外,山东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后,山东省检察系统将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陈勇表示,今年3月,山东省基层检察院将先行开展内设机构改革,5月基本完成;下半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委、最高检的要求,市级检察院、省检察院跟进开展,由下而上,分级推进,确保年底前山东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全部改革到位。
在作风建设方面,陈勇说,山东将探索建立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各种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的,不管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此外,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省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同志每年下基层调研一般不少于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