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2月7日电 今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原标题:黑龙江高院回应汤兰兰案被告人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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