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从1月30日至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扫黄打赌专项行动。2月7日上午,大河网记者从郑州警方获悉,本次重点打击对象为“互联网+”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农村地区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地下流动赌场和隐蔽卖淫场所等。
新闻发布会现场
“春节期间是赌博活动的高发期,很多人甚至掏空积蓄去赌博,继而诱发家庭矛盾甚至恶性案件。我们始终坚持严厉打击的态度,坚持‘零容忍’的决心,坚持‘三个必查’的原则,对黄赌违法犯罪展开不停的打击。”郑州警方相关负责人向大河网记者介绍了本次专项活动的重点。
警方缴获的赌博机
严厉打击“互联网+”黄赌违法犯罪活动
重点对通过网络游戏、非法彩票、微信红包等方式,私下开盘设赌,坐庄牟利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和利用QQ、微信、聊天室等平台进行招嫖、淫秽表演等有组织涉黄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打击。
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黄赌违法犯罪活动
重点对春节期间务工返乡群体的黄赌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
严厉打击地下流动赌场和隐蔽卖淫场所
重点对在田间地头、山岭废弃工棚等偏远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沿街门店、居民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及人员流动大的区域,招赌聚赌、招嫖拉客、卖淫等黄赌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
同时,郑州警方还将严厉打击暴力护赌、追逼赌债、放高利贷等涉黑涉恶团伙,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为赌博活动充当幕后“保护伞”问题。
郑州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对给黄赌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的“地下钱庄”和“非法支付机构”,对给黄赌活动提供技术支撑的非法网络运营商及公司等共同犯罪嫌疑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并严厉打击涉赌的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幕后“保护伞”“关系网”。
举报有奖,最高10万元
此外,警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黄赌线索,拨打110或69623700进行举报,并按照一般违法犯罪线索奖励500元,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奖励5000元,特别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奖励1万元至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通气会上,警方通报了近期侦破的几起典型案例。
警方捣毁一赌博窝点
1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动出击,异地用警,于当天22时在大河路分局辖区纪公庙村的一处民房内和桐柏路分局辖区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方圆经纬小区一住户内查获两个利用赌博机进行赌博的隐蔽赌博场所,现场收缴赌博机器8台,抓获赌博违法犯罪人员17人。目前已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7人,网上追逃2人。
1月29日零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对位于新郑市薛店镇万豪国际娱乐会所进行突击查处,现场查获卖淫嫖娼的常某等4人,同时将组织卖淫的李某等4人一并抓获。目前,常某等4人因涉嫌卖淫嫖娼被依法行政拘留,涉嫌组织卖淫的陈某某等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在长江路一处公寓内当场查获一起利用网络平台组织赌博案件,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和李某某通过微信方式招揽人员参赌,操作非法网络赌博网站进行赌博。目前冯某某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赌博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正在全力抓捕并进行网上追逃。
2017年12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查处河南欢游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网络赌博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98名,查扣涉案电脑90余台,该团伙涉赌资金已超过1000万元。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刑事拘留65人,专案组仍在深挖赌博网站后台技术支持人员,并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上网追逃。
警方在此提醒大家,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会付出的代价:1、轻者治安拘留,长期以赌为业或开设赌场等人员将被刑事拘留至判刑,这是参赌人员的共同代价。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行政、党纪处分,被判刑还面临着开除的风险!2、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3、个人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以通过。4、家长赌博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以通过。5、办理移民签证、大型招商参展活动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受到处罚的公民有可能被限制出境,并不得征集服现役。
普法:关于赌博,有这些情形就构成情节严重
“春节期间大家在感受浓浓年味的同时,总有人喜欢参与赌博,但一定要时刻记住赌博是违法行为,参与赌博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轻者治安拘留,长期以赌博为业或者开设赌场的将被刑拘至判刑!” 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副大队长高向阳也向大河网记者介绍了对于赌博的相关处罚裁量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是为赌博提供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为赌博提供条件获利500元以上或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或者在公共场所为赌博提供结算、兑换筹码、设抽头、高利贷等服务或条件的;通过计算机网络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以营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公务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一年内曾因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二是赌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严重:参与计算机网络赌博或者到赌场参与赌博的;以欺骗方式,诱人参赌或诱骗、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以“牌九”“押宝”“同花顺”“推饼”等方式赌博的;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多次参与赌博的;一年内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