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再次修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日前,笔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该厅对2015年修订出台的《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再次进行了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旨在优化计划指标供应结构,增强计划指标分配精准化,在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计划指标奖励机制,撬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引导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修订后,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主要有五点变化。一是扩大了省级计划指标保障范围,将原来专项下达给各地的精准扶贫、农民住房、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体育设施等民生设施项目专项用地计划指标全收回由省级计划指标统筹保障。二是缩减了专项计划指标类别,仅保留了南沙新区(自贸区)、横琴新区(自贸区)、深汕合作区及中新知识城4个对全省有带动作用的重大平台及省产业转移园专项计划指标。三是调整了奖励计划指标挂钩对象,从原来的对“三旧”改造、高标准农田、执法考核三类工作进行奖励调整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奖励、重大产业项目供地后奖励及计划指标执行情况考核奖励,直接下达到市县,激发各地积极性。四是取消了普通计划指标,对珠三角不再下达普通计划指标,对粤东西北地区继续予以倾斜照顾。五是明确了计划指标调节机制。(记者/冯善书 通讯员/祝桂峰 舒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