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好成绩,群众享有的蓝天、绿地和碧水比以往更多了,数据显示,去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2.4%,西宁、海东市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32.9%,湟水河民和桥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四类且三类水质比例明显提高。
去年我省继续突出以湟水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安排实施的12处人工湿地项目有5处完工,面积达63.2公顷、处理水量近6万吨/日;安排实施的20项水污染和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有6项完工,其余14项进展顺利;黑泉水库、南门峡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基本结束;湟水流域水环境动态管理系统建成。通过不懈努力,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 比例达到94.7%,湟水小峡桥断面消除劣五类水质、民和桥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四类且三类水质比例明显提高,国家对我省水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目标全面完成。
落实省级专项资金1.5亿元,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由西宁、海东两市拓展到全省。强化建筑和道路施工扬尘管控,落实拆迁工地喷雾降尘、裸露地遮盖绿化、道路清扫洒水和渣土车密闭运输等措施,扬尘污染大幅下降。实行黄标车及燃煤小锅炉鼓励淘汰政策,加大机动车检测和路检路查力度,西宁、海东两市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度,全省淘汰黄标车4500辆、燃煤小锅炉983蒸吨,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6%、172%。持续加大未达标企业限期治理力度,19个工业重点治理项目除跨年度的均实施完成。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4%,西宁、海东市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32.9%。
实施500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三江源、东部农业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和湟水流域城镇周边规模较大村庄污水处置问题,在刚察、玛多、杂多县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设施建设范围扩大至环青海湖、祁连山地区和黄河干流沿岸城镇。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命名省级生态乡镇23个、生态村224个,湟源县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