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培训会,全面落实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并通过政策解读、工作培训,确保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宁夏力量。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域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要求,2017年,自治区农牧厅会同自治区国土厅、发改委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及市、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实施。
按照《工作方案》总体目标任务:我区将在三年内在全区19个县(市、区)和农垦集团的永久基本农田内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640万亩,其中水稻100万亩、小麦190万亩、玉米350万亩,并落实到田间地块;将依托自治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精准绘制各县(市、区)和农垦集团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图斑和数据,最终形成全区一张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图。同时,我区将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会议强调,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是事关我区农业长远发展的重大任务,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扎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记者 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