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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江苏交警!预计本周末全省迎来返乡车流最高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春运大幕已经开启,本周末即将迎来首波自驾出行高峰。2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通过对近三年来春运期间交通事故规律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交管部门专门发布春运出行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今明两
原标题:今明全省迎来返乡车流最高峰

春运大幕已经开启,本周末即将迎来首波自驾出行高峰。2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通过对近三年来春运期间交通事故规律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交管部门专门发布春运出行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今明两天或迎返乡高峰

现代快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春运启动以来,全省高速公路流量日渐上升。本周的数据,2月5日流量193.9万辆、环比上升8.38%, 2月6日流量198万辆、环比上升2.11%、 2月7日流量199万辆、环比上升0.51%。截至2月8日下午记者发稿时,京沪高速苏州无锡段、常合高速苏州无锡常州段东向西方向,沈海高速苏州南通段、长深高速宁杭常州南京段南向北方向车多流量大,局部有车多缓行现象。

预计2月9日、10日,全省高速公路将迎来节前返乡最高峰,届时易拥堵缓行高速将主要集中在G36宁洛、宁合高速南京段,G25长深高速南京、无锡、常州段,S38常合高速南京、无锡、苏州段,G2京沪高速苏州、无锡段,G42沪蓉高速南京、无锡段,G15沈海、G15W常台高速苏州段等路段以及苏通大桥、江阴大桥、南京长江二桥等过江通道的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方向。建议广大驾驶人提前了解道路通行信息,科学规划出行线路,避开拥堵路段,错时错峰出行。

高速公路死亡事故多因驾驶习惯不好

记者了解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分析了近三年来春运期间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总结了引发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TOP3(前三位),并发布相应安全提示:

TOP1:“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占事故总数39.2%。这是对多类不良驾驶习惯的统称,分析事故原因后发现,主要包括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未按规定使用灯光鸣笛提示和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驾驶小动作)。

交警提示:春运期间驾车上高速行驶,务必杜绝分心驾驶行为;遇恶劣天气、变更车道、出入匝道等情形时,需按照规定使用灯光、鸣笛提示;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不能移动时,请及时在车后150米-2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人员撤离到高速公路之外等待救援。

TOP2: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占事故总数13.6%。此类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形态往往以追尾为主。高速公路行车由于车速普遍较快,一旦发生追尾事故,后果往往更为严重。

交警提示:高速行车,务必按照规定限速行驶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当车速在100公里/小时,前后车距要控制在150米左右,遇有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及夜间行车时,要适当降低车速、拉大车距。

TOP3:操作不当,占事故总数12%。操作不当是指遇到突发状况时,未采取合理驾驶措施进行应对,根据事故具体原因分析以制动不当和油门不当为主,凸显部分驾驶人驾驶技能不娴熟。春运期间,大批新手驾驶员驾车驶入高速,导致此类事故多发。

交警提示: 驾车上高速行驶,务必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以随时应对突发状况。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行驶,须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人陪同。

国省道行车不能分心,还要注意依法让行

通过对近三年春运期间国省道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进行分析,交警部门梳理出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排名TOP3。

TOP1:“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占事故总数49.3%。虽然统称相同,但与高速公路事故具体分析对比后发现,国省道事故中“影响安全驾驶行为”形态更为丰富,包括未按规定鸣笛提示、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驾驶小动作)等多种形态。

交警提示:春运期间驾车通行国省道,遇平交路口、弯道会车等情形,需提前减速鸣笛示意;驾驶室内不要摆放、悬挂可能影响驾驶人视线或操作的饰品、物品;摩托车驾乘人员需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车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得有饮水、抽烟、进食、与他人打闹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TOP2:“不按规定让行”,占事故总数7.5%。未按规定让行主要是指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不让直行,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不让右方来车先行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国省干道平交路口多,所以此类事故较为多发。

交警提示:国省道平交路口多、无信号灯控制路口多,驾车出行需谨记:拐弯让直行,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让行,让右方来车先行,遇斑马线礼让行人。

TOP3:“违法上道路行驶”,占事故总数4.1%。违法上道路行驶,主要是指一些依法不能上道路行驶的车辆违法上路引发的事故,具体形态包括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上路、驾驶未经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路、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等情形。

交警提示:春运出行前,对自驾车辆进行详细检查,避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标准车辆上路;严禁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不得驾驶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上路。乘车人员不要乘坐电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安全设施未达载人标准的车辆出行。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多发五大路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2017年春节假期期间查处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进行分析梳理,公布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多发的五大路段,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将针对重点路段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不要心存侥幸。

TOP1:S38常合高速峭岐枢纽附近。该路段位于S38常合高速与G2京沪高速交叉处,临近江阴大桥,春运高峰期间易出现车多缓行现象,所以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突出。2017年春节期间,该路段共查处此类违法2500余起。

TOP2:G42沪宁高速苏州、无锡段。该路段节前东向西、节后西向东流量普遍超负荷,易出现车多缓行现象。2017年春节期间,该路段共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2100余起。

TOP3:G36宁洛高速雍庄枢纽附近。该路段为南京往安徽方向必经之路,春运期间车流量较大。2017年春节期间,该路段共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1900余起。

TOP4:G15沈海高速苏通大桥附近路段。2017年春节期间,以苏通大桥为中心,南北延伸共40公里路段内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1300余起。

TOP5:G2京沪高速泰州段。2017年春节期间,该路段共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1100余起。

春运期间,针对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管理,除全省设置了200余处固定监控点位外,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还将运用400套移动抓拍设备,1000辆视频巡逻车和80架无人机,集中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通讯员 苏交轩 现代快报/ZAKER记者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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