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2017年,我省各项指标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总计约80万棚户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2018年我省将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确保落实新开工棚改21.5万套、基本建成17万套的任务。
去年,我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7.47万套、基本建成26.45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48%和146.95%;公租房基本建成9253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2.19%;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164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31.33%。
自2013年以来,我省对棚改这一民生工程的推进力度逐步加大,资金、土地等配套支持政策也逐步完善。2017年,省住建厅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争取到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22亿元,并获得国家发改委“真抓实干奖励资金”3亿元,将补助资金按规定用途及时拨付下达到各市县。我省还争取到中央财政35.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棚改补助资金5亿元,以上资金全部下拨各市县后,有力促进了各地棚改任务的完成。2017年,省国土部门单列新增用地计划8800亩,全部下达各市县,专用于棚改。
争取政策性贷款的支持,也有力推动了棚改工作顺利进行。去年我省新开工棚改项目共获国家开发银行授信1096亿元,发放棚改贷款606亿元;获农发行评审贷款192亿元,实际发放贷款202亿元,授信、评审额度和发放贷款额度在全国均位居前列。
2016年起,我省因地制宜地推进棚改货币化。去年,我省对于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内和以外的城市采取了不同方式,商品住宅消化周期长的城市,更偏重于棚改货币化,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2.83%,其中南京、苏州、无锡3个全国热点城市货币化安置比例合计为19.83%,其他城市货币化安置比例为62.24%。 (汪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