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临近,消费者购物、聚会、出游等消费又将迎来高峰。为防止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事件发生,2月7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18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文明、理性消费。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网购年货应注意查证网店资质,谨慎挑选商品,理性面对电商各种促销活动,选择在信誉度高且有红盾工商标志或ICP经营标志的正规商家购买商品,把购物记载评价与卖家星级作为参考。查看所购商品标签标注和质检报告信息,付款时应选择可靠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强支付安全防范意识,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
消费者在预订酒店年饭时,要尽量选择自己熟悉、口碑良好、诚信经营、安全可靠的餐厅;注意区别定金和订金,二者有本质区别;年夜饭一般是固定套餐,在挑选饭菜时,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同时弄清具体的收费项目。如是否可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消费者要保留好预订票据、书面协议、收据、发票等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方便维权。
家庭聚餐时,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凉菜冷食、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外出聚餐时,要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节日期间外出旅游的消费者,要理性面对较低报价;选择旅行项目或旅行团时,建议不要轻易参加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签订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
消费者选择自助旅游,在网站或APP预订酒店、机票、车票等,结算时一定要看清是否存在替消费者勾选不必要服务项目,避免商家捆绑销售陷阱。
最后,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及时向消费者组织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记者陈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