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客流物流增加,节庆活动频繁,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火灾风险加大。省公安消防总队今天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欢度佳节勿忘消防安全。
每年春节,海南省各地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2017年春节期间,全省共发生火灾29起,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4起。消防部门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说明,按正确的说明方法去燃放。注意选择安全场地,切勿在加油站、柴草堆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不可在建筑物室内、阳台、走廊等地燃放。燃放爆竹类的鞭炮时,最好将鞭炮悬挂在室外固定物体上,燃放烟花类的爆竹时,最好将烟花稳定地直立于硬地上,不要手持燃放。
十条消防安全警示
1
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公众聚集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3
火灾发生时楼道内杂物易产生有毒烟气、堵塞逃生通道,要及时清理楼道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4
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在空旷地带,阳台杂物应及时清理,防止飞散的烟花爆竹点燃
5
勿私拉乱接电线,闲置的电器应拔掉电源插头,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插座
6
发生火灾时,应选择最佳途径迅速逃生,逃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或匍匐前进
7
电动自行车充电常发生火灾,并产生有毒烟气,请勿在楼梯间、室内充电
8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
9
街道社区要对居民楼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10
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