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我市深化污染治理,强化水环境安全保障,全面完成年度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改善。天津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达到并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5%,高于国家25%的考核目标1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0%,低于国家60%考核目标20个百分点。
深化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印发《天津市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确定原料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15个年度专项整治项目,到去年底已全部完成。持续完善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重点抓好14个工业集聚区遗留问题整改,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工业园区实行区域限批措施,截至去年底,上述14个工业集聚区均按要求完成整改。建设废水重点源自动监测系统,18家重点源全部建成并联网运行,实现95%的工业废水实时监控。以于桥水库、引滦入津沿线及其他饮用水源地等周边地区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去年年底,全市12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部按计划完成。积极实施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去年全市共完成1184项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经自查,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6年分别下降4.1%和4.56%。
强化水环境安全保障,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对于桥水库及引滦入津输水河道进行检查巡查,共检查水源地企业141家次,立案9起。严格防范水环境风险,组织完成滨海新区总体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强化污染源监管,严格环境准入,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实行倍量替代、新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实行减量替代。坚持实行污水处理厂月监测排名制度,全市重点监管的67座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记者 曲晴 通讯员 宋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