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清镇市市级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讲习活动——清镇市人民法院院长与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两长”会审三名“蝇贪”,全市近500名村(居)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三名被告张某、石某、朱某,分别系清镇市站街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清镇市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公共财物,均构成贪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别判处三人10个月、8个月和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三人已上缴的赃款90206元,依法发还受害单位。
据了解,旁听的村(居)干部中,90%左右的均是第一次走进法庭旁听庭审,三名“蝇贪”当众受审,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而又深刻的法制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清镇市人民法院院长舒子贵向旁听人员宣讲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反腐败的有关精神,并另外选取了三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件,向旁听人员讲解了我国刑法对村(居)委会干部涉及贪贿犯罪相关问题的规定,提升了旁听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胡太勇 帅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