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我区已经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未来三年,各地各部门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要求高、思想要求严、行动要求快、成效要求实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通知,“两高两部”制定《指导意见》,中央政法委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重视程度之高、打击决心和意志之强前所未有。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举措,并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2018年工作要点,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打下了坚实基础。
根据部署,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动员部署、严打整治、攻坚建设、巩固提升等四个阶段推进,全力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严打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做到逢恶必除、除恶必尽。
在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既定的时间表、线路图和各自实际在线索摸排、严打整治、依法严惩、综合治理、宣传发动上精准发力。期间,我区将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结合起来,既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为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并成立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及政法各部门等30个单位参加的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同时强化督导考核,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