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积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明确我省将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以2018年12月31日为普查标准时点,对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经济普查。
根据《通知》精神,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此次普查将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研发活动、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