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15名新当选任命人员 向宪法宣誓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2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当选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近期任命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健松领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彦明主持。
国徽庄严,国旗鲜艳,现场15位宣誓人共同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国歌唱毕,领誓人曹健松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誓词结束后,宣誓人各自报出自己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