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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天津将建立“快保护”服务体系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促进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日前制定出台《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工作措施》。将加快推进建立“快保护”服务体系,面向科技人员创新
原标题:我市将建立“快保护”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促进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日前制定出台《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工作措施》。将加快推进建立“快保护”服务体系,面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服务,建立重点行业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咨询、检索、纠纷处理、海外维权等一站式专业服务。

我市将大力奖励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天津市专利奖的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中国专利金奖按照每件10万元进行奖励;天津市专利奖按照金奖每件3万元,优秀奖、创新创业奖每件1万元进行奖励。

我市将对专利授权给予资金补贴。支持科技人员围绕核心重点产品(技术)加强专利创造布局,大幅度提高核心产品(技术)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形成有效专利组合,保护创新成果。对符合《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科技人员的授权专利给予资助,每件发明专利不超过1000元,每件实用新型不超过500元,每件外观设计不超过400元。

我市将支持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贴。支持科技人员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进行融资,转化实施创新成果,对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给予不超过3万元补贴。鼓励科技人员对已实施的专利投保专利保险,降低维权成本和风险,对投保专利保险给予政策支持。

对符合减缴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减缴规定收费的8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申请人或共同专利权人的减缴规定收费的70%)。(记者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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