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对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收取“保护费”、非法高利放贷、“地下出警队”等10类黑恶势力,均可通过电话、信件和网络等途径向陕西省公安厅进行举报,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还将获得1千至5千元的举报奖励。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实现对黑恶势力精准打击,省公安厅面向全社会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
■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控制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果业收储、养殖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 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 开设赌场、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处理,受雇他人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10. 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等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举报要求
1.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3.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4.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据当地实际和案件情况,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予以现金1000—5000元的奖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视情提高奖金额度。
■举报方式
1. 直接拨打“110”或拨打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举报电话;
2. 直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
3.通过网络和信件举报;
省公安厅“扫黑办”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6。
举报电话:029-86165840(工作时间)、029-86165651。
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gat.shaanxi.gov.cn
西安警方再次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严厉整治“村霸”
华商报讯(记者 卿荣波 通讯员 杨扬)昨日,西安市公安局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推进打击街面侵财犯罪“双快”机制进行部署。
即日起,西安警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役“双节”保平安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严厉整治“村霸”违法犯罪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对全市“村霸”违法犯罪线索的摸排和治理工作;二是严厉打击各类操纵、经营“黄赌毒”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请区县政法委协调检法两院提前介入、实现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快破。对于幕后“保护伞”,纪检监察部门要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