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卷土重来,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近日,绥化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一、绥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刘建民(副处级)、县卫生监督所所长王长波违规占用业务用房办公问题。2012年12月末,绥棱县合建的黑陶质量检验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完工后,刘建民、王长波擅自决定将机关单位搬入业务用房办公。2017年8月30日,刘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长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北林区新华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7月,王欣在离任新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时,违规收受乡里赠送的5000元现金。2017年8月3日,王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望奎县房产局副局长、房地产交易所所长张海涛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张海涛自行决定为本人及部分职工发放补贴共计9.73万元。2017年8月30日,张海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四、安达市水务局副局长兼东湖管理站站长岳信违规发放福利和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岳信先后两次违规为东湖管理站职工发放大米、啤酒、白酒等福利,折合人民币5.16万元,直接入单位账核销。2012年至2017年,岳信还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超标准支出接待费累计12.06万元。2017年9月19日,岳信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
五、望奎县惠七镇中学副校长于彦飞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问题。2017年11月1日,于彦飞在望奎县某酒店为其子操办升学宴,收取本校教职工34人礼金1.15万元。2017年11月25日,于彦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兰西县红光镇派出所民警何秋华违规操办开业庆典问题。2017年6月11日,何秋华借自家美容养生会馆开业之机,通知亲属、朋友及部分同事参加庆典,并在酒店摆设5桌宴席,共收受礼金1.98万元,其中收受单位同事礼金5700元。2017年7月21日,何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青冈县德胜镇龙胜村村委会主任王兴江违规操办儿子结婚酒宴问题。2017年4月16日,王兴江超出规定,在青冈县某宴会厅为儿子操办结婚酒宴,共收礼金1.22万元。2017年5月12日,王兴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绥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