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禁燃办获悉,目前该市已经部署开展第二阶段禁燃工作,在除夕、初一、初七、初八、元宵等几个春节重要时间节点,将加大力度开展禁燃巡查值守,城管、安监、房管、消防、公安、街办、社区(村委会)人员将联合参与网格排查队伍。
2017年1月1日,《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南昌禁燃范围自东至昌东大道,南至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西至枫生高速,北至一环线、英雄大桥、富大有路合围的区域(扬子洲镇除外),同时还包括新建区长堎镇。
据悉,违反南昌市相关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南昌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禁燃执法,积极开展路面巡查,加强群众举报、110接警处警力度,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取证处罚违规燃放行为。该市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96起,行政罚款84人,行政拘留15人;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32起,行政拘留131人。
春节期间,南昌网格排查队伍将在开展街巷、小区巡查的基础上,加强公园绿地、休闲广场、沿街店面等公共场所和重要点位的值守。此外,南昌市旅发委将利用短信提示,告知外地来昌旅客严禁在南昌市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并将禁燃工作纳入该市星级酒店的评比内容。 (记者万仁辉 实习生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