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积极优化调整市政府部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规定,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主动“瘦身”,市政府39个部门精简处室64个、减少副局级领导职数17名;一方面,积极“健身”,进一步强化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党建工作职责、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在加快职能转变的路上,沈阳市正在实现完美“变身”。这是记者2月22日从市编委办获悉的。
优化整合 一件事由一个部门承担
据了解,沈阳市新的“三定”规定充分体现了重点领域改革成果,将部门相同或相近的职责整合,尽量做到一件事由一个部门承担。规定整合了市委、市政府的绩效考核资源,统一了考核标准;整合了城市建设、执法和管理职责,实现了“管罚合一”“建管分开”。同时还整合了集中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管理职责,统一了管理、保障和服务的标准。
压实责任 部门主要职责进行扩容
沈阳市新的“三定”规定把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党建工作职责、人才队伍建设职责等写入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中。其中,33个部门分别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环境保护工作职责,30个部门增加了党建工作职责,14个部门增加了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并将相关工作职责分解到了内设机构。同时,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内设机构的设置。其中,14个部门增加了安全生产处,19个部门在72个处室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
归并机构 压缩非业务处室的比重
根据新“三定”规定,沈阳市整合归并职责交叉分散、相近或相似的内设机构,压缩办公室、人事、财务、离退休干部等非业务处室的比重,向专业处室倾斜,并重新规范了处室名称。同时,将编制细化到处室,少于4名行政编制的处室一律合并。这样就解决了因为分工过细、职责单一造成的人浮于事、忙闲不均、效率低下等问题。
简政放权 近年调整权责均予明确
各部门近年来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职权在新的“三定”规定中均予以明确,同时,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也全部写入新的“三定”规定中。
通过改革,共精简内设处室64个,减少副局级领导职数17名,实现综合设置内设机构,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进一步减少和消除了部门之间的相互掣肘,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工作中心从注重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促进了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