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近日印发《江西省消灭劣Ⅴ类水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将针对全省2016年以来出现过劣V类和V类水质的44个断面,考核责任政府消灭劣Ⅴ类水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此前,江西已要求全省各地确保在2018年5月底前全面消灭劣Ⅴ类水。
根据办法,44个断面重点工作考评各100分,按重点工作内容与项目的完成比例计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2018年5月—7月,如断面水质连续三个月未出现劣V类水,考核得分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计分;如断面三个月内出现过一次劣V类水,则该断面考核为0分。
考核分为自评与省级考核。断面治理责任政府对责任断面水质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在2018年7月31日前上报自评报告。省级考核由江西省河长办统一组织,由江西省委农工部、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省级指导单位,分别对督查设区市所有断面消灭劣V类水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报告江西省人民政府。
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将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并抄送组织、人事、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记者吴锺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