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餐具外包装有“有偿使用”字样
一家餐具收费饭店换上来的免费塑料碗,内部被洗得发白
到餐馆吃饭,餐具到底应不应该收费?近日,一名男子吃饭被收取17元筷子费,在网上引起热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使用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然而,2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探访时发现,多家使用收费餐具的餐馆并不提供免费餐具。
结账时饭店要收17元筷子费
春节长假期间,西安的李先生在饭店订了两桌饭,就餐的共17个人,结账时发现多了17元筷子费。李先生表示,店家没有提前告知他筷子收费,质疑被强制消费。事情被披露后,迅速引起热议,还登上了微博热搜榜。有人认为,吃饭必须要用筷子,应该免费。有人认为,消毒餐具收费很正常。
对此,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主任张昊舒表示,店家使用的收费消毒餐具,应该在包装上印有收费字样。如果字比较小,应该主动提醒消费者。“不管是什么收费,都应该明码标价,以显著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他说,如果店家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注价格,也没有提醒消费者,的确涉嫌强制消费。
5家餐馆中有3家不提供免费餐具
南京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2月24日中午,现代快报记者走访了新街口附近约20家餐馆,多数餐馆餐具是免费的,有5家使用的是收费消毒餐具。消毒餐具用塑料袋密封起来。仔细查看,上面印有“有偿使用”的字样。这些餐具有的收费一元,有的收费二元。
这5家餐馆提供免费餐具吗?在第一次询问时,有3家餐馆的服务员表示没有免费餐具。“我们用的都是消毒餐具,没有客人提过用免费的。我们也没有准备。”一家餐馆的工作人员表示,大家都默认用收费餐具了。
经过多次询问,才有商家表示,可以用另外的碗。换上来的免费碗是密胺做的,不仅洗得发白,内壁还有破损。
发现饭店不提供免费餐具请举报
餐馆到底能不能用收费餐具?去年7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这个问题(不提供免费餐具)不仅涉及强制消费,还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张昊舒表示,提供筷子是餐饮服务的随附义务,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
“新规是出台了,但执行度不高。”张昊舒表示,记者探访发现的问题的确存在,“大饭店少,主要集中在中小型餐馆。”他表示,遇到饭店不提供免费餐具,消费者可录像录音,保留证据,投诉到工商部门。对调查属实的,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徐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