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2月24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精神,全面开通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应助尽助”。
通知要求,在省内学校就读的我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名时直接按规定标准免费入学,杜绝“先收后退”。同时,及时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对于在省外学校就读的我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应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将2017-2018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其提交的银行卡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须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下达资金,加快经费拨付进度,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对2018年春季学期新增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要及时提交扶贫部门审核确认,同时各校要按规定标准暂不收取学费等费用。
为确保“应助尽助”,各地各校在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重点资助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其他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对登记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未通过扶贫部门审核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服务,并针对性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核实工作。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落实好国家和省的其他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统筹财政、学校、社会等各方面资金,严格执行“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普通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奖、勤、助、补、减’等学生资助工作”的规定,确保“应助尽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