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天津市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简称“津八条”),为企业家营造创业发展良好环境,收获了广大企业家的纷纷点赞。为了让在津投资发展的企业家们更深入了解“津八条”的内容举措,近日,记者专程采访了天津经济领域内的专家学者,邀请他们对“津八条”进行进一步分析解读。
2月26日,记者采访了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彭正银教授,就其中的“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进行了重点解读。
彭正银表示,“津八条”中特别指出要“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 这说明当涉及产权纠纷案件时,按照“津八条”的规定,是对企业家的财产倾向于保护的。明确了财产的权属,企业家对其相应权责负有限责任。这和以往的做法相比有了很大进步,利于提升企业家投资信心。
此外,彭正银表示,“津八条”不仅保护企业家的有形财产,同时也将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等无形财产纳入保护范围。这一点对于企业家也是非常重要的。(记者 段玮)
附: 《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
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
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的申诉案件,经审查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及时予以纠正。依法审慎对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审慎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处置涉案财物时,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严厉打击向企业家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犯罪行为。对于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支持企业家利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形式保护创新成果。建立由市工商联、市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保护企业家权益联系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