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兰州市因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创新和突出成效,获得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中国低碳联盟等机构组织联合颁发的“今日变革进步奖”。(路有明)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甘肃省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底线性工作,同时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甘肃又面临着繁重的发展任务。如何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源头上解决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是事关全省发展的重大课题。
甘肃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同时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经济体系,着力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崛起。全省将污染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特别是传统重化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化改造的前置条件和硬性约束,高标准要求,严措施落实,大力度推进,连续七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腾出了环境容量。
成效说话蓝天绿水“减负”了
2017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53.5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6.6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19万吨,氨氮排放量3.50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8.68万吨、5.39万吨、6.05万吨和0.83万吨,降幅达到13.95%、12.82%、15.03%和19.10%。
“十二五”期间,甘肃完成了环境保护部与省政府签订的《甘肃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所有193个重点减排项目,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完成了火电、水泥、钢铁、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减排任务和重点涉水行业、畜禽养殖业和机动车减排任务。“十三五”以来,甘肃省继续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2016年—2017年,全省发挥减排效益的涉水减排项目316个,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大工程减排量分别为2.11万吨和0.2万吨;完成工业涉气减排项目114个,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重大工程减排量分别为3.61万吨和2.92万吨。
此外,正常运行省级环境监控中心、15个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含兰州新区监控中心)和14个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结果发布平台。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对可监控企业的800多套自动监控设备按季度进行有效性审核(第四季度按照环保部要求,有效性审核工作不再开展);全省全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3.56%;全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均为100%。
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甘肃省连续七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了“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为蓝天绿水“减负”。
这些数据直观反映出甘肃省污染减排取得的成效,数据的背后浸透着甘肃省在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战役中付出的艰辛和汗水。
“有机联系有效运转”机制成制胜法宝
“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机制是甘肃省连续七年出成效的制胜法宝。甘肃省污染减排已形成了工作程序和规则有机联系、有效运转、相辅相成、贯穿于各个环节的机制。
七年里,甘肃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甘肃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目标责任书,分年度向各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下达污染减排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向14个市州政府及甘肃矿区办事处通报年度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各市州也将减排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清晰。
“十二五”期间,甘肃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厅与全省火电行业签订了《甘肃省火电行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和〈甘肃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方案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2015年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调度预警通报工作方案》,2016年开始对各市州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施工场地扬尘管控、餐饮治理、散煤煤质管控、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等重点工作任务实行“6张清单月调度”制度。在督导、检查、调研、调度的基础上,甘肃省每月就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进度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向各市州下发预警通报,同时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工作落实需要经费的有力保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甘肃省专门设立了省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资金,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七年里,累计投入污染减排专项资金60.2亿元。
绿色化改造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容量
甘肃省将污染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特别是传统重化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化改造的前置条件和硬约束。
“十二五”期间,狠抓工程减排,对不能稳定达标的14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实施了升级改造,累计新建成运行生活污水处理厂90个,全省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0.08万吨/日,比2010年新增69个,新增处理能力83.93万吨/日,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全面完成了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火电常规机组烟气旁路取消工程,累计建成投运脱硫和脱硝机组1873.8万千瓦,占总装机的99.05%,除6台共17.9万千瓦火电小机组正在实施“上大压小”工程计划关停外,全省火电行业实现了脱硫、脱硝工程的全覆盖。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累计建成投运脱硝设施46条。全面完成了钢铁企业焦炉煤气脱硫任务,关停3台142平方米烧结机,其余6台1018平方米烧结机已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完成了金川有色集团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有色冶炼企业减排任务。全省3家石油炼制企业4套660万吨催化裂化装置脱硫设施已全部建成投运。累计建成投运145个化工、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水污染物减排工程,以及123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减排工程和31个畜禽粪便有机肥集中处置工程。
2013年以来,大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省累计淘汰整治燃煤锅炉8230台38117蒸吨。2016年以来,主要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完成了16台机组639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2013年至今,全省工业累计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05个,其中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62个,实际淘汰落后产能439.85万吨,制革120万标张,印染1350万米,铅蓄电池2万千伏安时;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7个,实际淘汰落后产能97.41万吨,玻璃53万重量箱;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1个项目,实际淘汰落后产能30万吨(水泥);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1个项目,实际淘汰落后产能22万吨(电解铝);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8个市州的24户企业,目前已停产落后机立窑14座、中空窑2座、磨机48台。这些调整措施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
此外,严格落实国家化解产能工作部署,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部际联席会议和甘肃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了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关闭煤矿46处,退出产能409万吨;完成了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关闭煤矿10处,退出产能240万吨。完成了2016年国家下达钢铁行业化解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产能144万吨的目标任务。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多次钢铁企业摸底排查,对国家确认的15家“地条钢”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完成了全省电解铝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精细管理试点探路护航绿色发展
向管理要效益是甘肃省环保厅党组不断探索和着力推进的方面。党组书记、厅长王建中要求全省环保系统在各项工作推进中都要努力践行“科学管理”。在这一思路的引领下,七年来,甘肃省环保系统严格落实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开创性地开展了生态环保责任规定、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环境信息公开等多项工作,为全省环保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特别是“十三五”以来,甘肃省环保厅党组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层层传达压力,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决打好气、水、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抓当前、谋长远,促改革、提能力,努力破解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难题,全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在污染减排方面,甘肃省始终坚持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污染减排任务一并作为刚性任务,纳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重要内容。省环保厅每年都组织对14个市州及甘肃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在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时,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组织对全省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针对部分建设滞后、运行不稳定的减排项目进行约谈,督促其尽快建成、稳定足额发挥减排效益。
与此同时,健全完善减排工作长效机制,对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和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月调度、季分析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和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的监管,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结果和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自测和监督性监测结果,按月向社会公布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名单。
这一整套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程序适当、奖罚分明的污染减排成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让那些不重视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极大提升了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责任心。
另外,自2013年甘肃省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至今,甘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完成268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16年底全国范围内排污许可证管理进行了改革,全省累计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151个,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提升了环境监管水平。
以前污染减排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今后需要更多地依靠市场手段。为此,甘肃省将污染减排的突破口选在排放权交易上,2015年开始在兰州市和平凉市率先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兰州市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的政策体系和交易服务体系。至去年年底,已成功举办12次42场交易,共有84家企业参与交易活动。(甘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