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城市 » 正文

全球报道:中国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不能用于企业宣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1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赵文君)国新办1日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商标法对于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赵文君)国新办1日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不是产品的荣誉标志,不能用于企业宣传。

张茅表示,评估商标是否著名、是否知名,是在市场环境中形成的,要经过消费者认可。如果由一些地方政府来评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扭曲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会带来寻租和腐败行为。

张茅说,商标是从市场经济发展出来的,是对产品的保护,同时商标品牌也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入门券。随着市场主体的大量出现,商标申请量大量增加,中国的商标品牌正在走向世界。

据统计,我国的商标注册量位居世界第一,有效注册商标1400多万件。2017年申请商标580万件,商标存量占世界近40%,商标申请量的增量占世界80%以上。根据世界品牌实验室最新评选的商标品牌价值五百强,中国有37件商标进入,比2013年增加1.5倍。

原标题:驰名商标不能用于企业宣传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