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海南 » 正文

全球报道:海南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免试就近入学 高考不受批次限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印发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市县教
原标题: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享优惠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印发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根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和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规定,经过相关程序认定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

具体优惠政策

申请就读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申请就读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

已调入海南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海南省认定为“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未转入海南省的,中考报考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待遇;

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申请转学到海南省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转入学校考核后,按转入学校的管理权限,分别由省或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入学。

参加高考时享有的优惠政策

已调入海南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海南省认定为“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其子女户籍在海南省,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已调入海南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海南省认定为“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的,其子女户籍在海南省,具有海南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