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通过以自有住房抵押借债进行投资,结果遭遇骗局,要么房产不保,被扫地出门;要么虽然保住房产,却背下巨额负债。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以房养老”骗局屡有发生,有老人甚至背负400万欠款。更麻烦的是,由于骗局设计“步步精心”,关键环节都披着法律的外衣,使得受害者可能陷入无法获得法律救济的境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面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大众前所未有地掌握了曾经想都不敢想的巨额财富。对于大部分城市中产阶层以上人士而言,“万元户”可能已经是有待扶贫的“困难户”,特别是北上深广等一线城市,一套房产往往就动辄数百甚至数千万。
然而,由于房价过快上涨导致的城市居民财富过于集中在房产上,而且居民财富增长过快、金融活动花样百出,但全社会财产交易和财产安全观念的变化并未完全同步跟上,从而导致居民财产安全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
老年人上当受骗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有几条很关键:绝大多数老人都缺乏处置如此巨额财产的经验;他们对花样百出的社会交易方式与金融产品缺乏认知,对其中潜藏的风险也不够警惕;老人多是在人情社会中成长,但很少能够有子女经常性陪伴,易于相信骗子的花言巧语。
实事求是地讲,对于这种状况,虽然有一些是老人自身的原因,但社会都应该以一种温和与同情的心态去看待,并积极予以回应。同时,国家法律和政策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国外已经有针对特定老人的“老年监护制度”,我国学界也有类似讨论和研究,但现行立法中并未采纳。鉴于我国老龄化情形日益严重,以及针对老年人财产诈骗情形不容乐观的现实,建立老年监护制度显然有一定必要性。尤其是在涉及到大额财产处置的时候,要求老人子女或者对其有监护权的人参与,是一个值得考虑的立法选择。
如何避免今后此类事件的屡屡出现,笔者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工作可以展开:
首先,非常重要的一点是,针对大额财产交易,我国民众的观念、社会观念和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的革新。其中,充分发挥律师的有效作用是一个最为现实的选择。由于现代社会市场交易与服务的形式已经复杂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凭借日常生活的简单经验已经不足以应对,越来越多中国人的知识得到提高是事实,但是因为行业和领域的细化,使得我们可能对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不了解,因此很多时候在涉及财产、合同和协议等方面,都需要理财顾问、律师以及各种咨询师等专业人士才能做出判断。
不过,正因为与大额财产安全相关,这些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服务价格可能并不便宜,有的往往甚至可能还比较昂贵,而我们很多人尚缺乏“知识付费”、尤其是付费购买专业人咨询服务的习惯。导致很多人并不看重,或者说不愿意请律师来扮演“防火墙”的角色。在这方面,国外的“家庭律师”角色其实可供我们借鉴。这种律师可能同时为许多家庭,而且多是在专业人士看来不那么复杂工作,价格可能并不是那么“高高在上”。
其次,在实践中,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了努力。针对在老人受骗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公证环节,司法部去年8月曾下发通知对规范公证执业进一步规范。有些公证机关要求,涉及到房产交易的公证,必须在公证书中载明拟买受人,而且该买受人必须到场。虽然这样严格的规定对于办理公证可能会带来不便,但这的确不失为防止老人房产受骗的一堵“防火墙”。
第三,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过程,就需要制度来填补其中的空隙。法随时变,期于便民。当前,对于大额交易,可以考虑在涉及到60岁以上老人且达到一定金额等特定情况下,鼓励交易双方咨询符合资质的执业律师,甚至可以研究考虑将律师审核视为交易有效性的法定条件。而鉴于现时大多数老人既没有寻求专业人士帮助的习惯,更没有为其服务支付费用的意愿,政府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逐渐培养公民、尤其是老年公民在大额财产交易中接受律师或专业人士服务的习惯。面对花样翻新的骗局,既需要社会的观念革新,也需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原标题:支振锋:革新财产安全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