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昨天召开首次检察官大会,通报了去年全市检察官履职情况。全市共有1248名计入员额检察官,去年共办案72340件,抽查测评显示,无一错误案件。
评查两万余案无一错案
去年,全市各级检察院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全面运行新的办案模式,积极推行“一检一助一书”办案组织形式,截至去年年底,全市计入员额检察官共1248人,其中市院131人、分院209人、基层院908人。同时,在一般案件中取消“三级审批”办案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履职能力不断加强。
据统计,全市检察官共办结案件72340件,同比增长40.5%。对办结案件中的22288件案件进行抽查测评,其中,优秀案件达1143件,一般案件为21139件,瑕疵案件6件,无一错误案件。
办结两千余件经济领域案件
去年,全市各级检察院坚持“抓两大放两小”,逐步扩大对检察官的授权范围,重大案件和可能影响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及决定的案件由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对一般案件的处理决定放权给检察官,全市检察官共依法独立对39142件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占办结案件总数的54.11%。
经济犯罪检察岗位检察官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共办结案件2213件4180人;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岗位检察官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182人,提起公诉148人;职务犯罪检察岗位检察官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定起诉38人,决定不起诉2人;未成年犯罪检察岗位检察官依法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不批准逮捕178人,不起诉186人,附条件不起诉95人,同时依法开展检察监督;行政检察岗位检察官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提请抗诉49件,提出抗诉11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同时积极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
完善检察官四项清单
全市各级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了检察官权限清单、履职清单、亲历清单和追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岗位标准、亲历事项和责任范围,权责界限进一步明晰。
首先,检察官领导干部积极履行办案职责,共直接办理7816件案件,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861件。
检察委员会职能进一步优化,注重把握好有效放权与合理控权的关系,充分发挥对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和监督职能,共召开检委会会议328次,审议重大案件744件,审议重大业务事项240件。
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市检察机关共针对2382件案件组织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积极向检察官司法办案提供咨询意见,有效保障了检察官依法公正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