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山东省将多举措营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环境,加强对乡村振兴的科技支撑、加快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基础、以科技创新助力精准扶贫、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保障,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意见》要求,健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体系。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赋予市、县级政府更多自主权。完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县域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建立政府部门联系企业、科技人才制度,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促进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与优质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的对接。全面提升县域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和评估等服务水平,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
同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省、市、县(市、区)网上技术市场体系,落实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政策。在科技成果需求强、转化好、见效快的县(市),增设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点,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建立符合县域产业需求的科技成果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实现科技成果供需现场对接。鼓励依托农村电商平台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对效果明显的给予奖励补助。
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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