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河北省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河北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河北省雄安新区领导班子和省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日前,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中央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干部考核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40多次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中央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我们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强调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形成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汇聚起凝心聚力、人心思进的强大正能量。制定出台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考核工作要求形成的重要制度性成果。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的重要依据,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重要基础。制定出台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的考核评价机制,是中央和省委的明确要求,也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必将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保证。
问:请介绍一下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答: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突出政治导向、高质量发展导向、实绩导向、作风导向,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内容,完善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是河北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五个方面:一是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到首要位置;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四是着力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五是加强工作统筹和文件的配套衔接。
《意见》共分三部分、十条,主要包括: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了干部考核范围、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强化干部考核结果运用;第三部分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坚持从严从实。三个考核办法根据设区市、雄安新区、省直部门、县(市、区)、贫困县等不同考核对象,分别从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与程序、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纪律与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在完善考核评价内容、体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突出方向、重点、结果,聚焦“最大公约数”,建立对重点内容的考核机制,努力形成重点突出、导向鲜明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考核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精准脱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发展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情况。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考核推进改革创新成效。聚焦全面依法治国,重点考核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建设、平安河北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考核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党管武装等情况。
问:省委要求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省委强调,必须立足河北、着眼全局,以河北之进服务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河北之进,归根结底要看工作绩效。省委要求将绩效考核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绩效考核权重,树立干事创业导向。文件将绩效考核分为3个系列,市县和雄安新区为一个系列,绩效考核重点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工作实绩,牵头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贫困县为一个系列,绩效考核重点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绩,牵头单位为省扶贫办;省直部门(单位)为一个系列,绩效考核重点为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成效,牵头单位为省委省直工委。每年初3个牵头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所负责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指标涵义以及计算方法。省委要求,建立绩效考核指标的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和权重,体现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
问: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在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方法方面有哪些改革举措?
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分类差异化考核机制。根据设区市不同发展特点,在设置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时,对具体考核指标设置有差别的考核权重;将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4个类别进行考核;贫困县按照国定贫困县、省定贫困县两类进行考核;将省直部门(单位)分为党政综合、执法监督、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群团事业5个类别进行考核,按类别设置有差异化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健全平时考核机制。结合全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实地现场,持续强化过程评估和留痕管理,将每季度督查情况作为市县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了解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工作、促落实的现实表现和实际成效。三是完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看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也看民主测评、党委委员评价、主管领导评价等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民意调查,重点了解群众在教育、医疗、就业、家庭收入、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城市管理、反腐力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感受和评价,通过民评民说,使民愿民盼得到充分表达,真正把民意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体现干部声名在民间,群众认可是关键。
问: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答:考核结果运用是干部考核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影响考核的功能和权威。文件规定要把考核结果运用贯穿到干部使用、奖惩、教育、管理全过程。一是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任上,对崇尚实干、务实担当、实绩突出、连续考核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二是将考核结果运用到正向激励上,对考核优秀的进行表扬,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三是将考核结果运用到促进发展上,通过考核促使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发展中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有力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促进发展。四是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监督上,对考核结果靠后或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督促整改提高,对抓落实不力、不作为不担当、贻误工作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问:当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问题比较突出,基层反映比较强烈,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这是基层普遍反映强烈的一个问题。文件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要加强统筹和规范。省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注意规范和监管其他部门业务考核,整合考核力量和资源,有效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一票否决”泛化等问题,不断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文件提出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和审批备案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求把职能业务工作纳入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各职能部门要求考核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或考核非本系统本部门工作的,须报本级党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问:对贯彻落实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有何具体安排?
答: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作为河北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需要各地各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考核原则,加强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落实任务分工,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完善对所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办法,各有关责任部门按照要求抓好绩效考核、专项考核、平时考核,规范部门业务考核。二是深入学习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文件的政策解读。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省委组织部将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进展情况,并适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