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通高校招生体检4月开始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获悉,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于4月开始,4月24日前结束。
据悉,各级招考办指定的体检医院必须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各体检单位要规范体检流程,避免错检、漏检现象,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规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要求考生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有隐瞒既往病史而不填的,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参加体检的考生,各体检医院只能按指定的三类体检结论(即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认定一类。医院不得因考生患有院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而不予对其体检。各体检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考生《体检表》逐一检查,重点检查考生确认签名项与打印姓名是否一致,医生填写有无错项、漏项,体检医院印章是否清晰或漏盖等情况,避免结论不准、书写不规范等现象发生。(张懿玮 记者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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