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上“开庭”误写成“开房” 网络图片
近日,网上热传一张疑似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传票的图片,在传唤事由处,写的是“开房”。4月3日,江宁法院的官方微博和微信均对此事作出回应,称传票上是将“开庭”误写成了“开房”,已责令法官和书记员上门赔礼道歉,此案已换人审理。
“开庭”误写成了“开房”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图片上传票的抬头写着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案号、案由、时间、应到处所等栏均被打了马赛克,但案号处看出这是2018年的案子,传唤事由写的是“开房”。
对此,江宁法院作出声明:2018年4月2日22时许,有认证微博发布一张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传票照片的信息。该传票上“传唤事由”栏显示为手工填写的“开房”字样,引起网民围观并提出质疑。在获知该信息后,我院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查,该信息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案为原告王某诉被告房某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于今年3月28日在我院立案受理,书记员黄广凤在送达给原告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误写成“开房”。
责令相关人员道歉,换人审理
江宁法院迅速对此事作出处理:1.责令该案承办法官谢海勇及书记员黄广凤立即上门向原告王某解释原因,赔礼道歉,并重新制作开庭传票向原告王某送达。2.对该案书记员工作严重失误,承办法官未认真核对,造成的错误和社会不良影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3.该事情的发生,反映了我院在对书记员管理及诉讼材料的制作与审核把关上存在薄弱环节。我院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整改,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加强教育和审判管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有网友提出,已经让法官和书记员登门道歉了,那么这个案件是否还适合由其审理,被告会不会有想法?对此,江宁法院作出回应,此案已经换成其他法官和书记员审理。(邓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