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邯郸市教育局近日印发通知,推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早晨上课时间,并大力度减轻学生课外作业负担。
全市小学生到校时间为8:20,初中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00。小学阶段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30,初中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10。新的作息时间自2018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邯郸市实际并统筹考虑学生家长上班、学生安全、交通等问题,邯郸市小学生到校时间为8:20,初中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00。
各县(市、区)可根据学段、季节等适当再延迟学生到校时间。
小学阶段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30,初中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10,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课时,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各学校要在统筹安排好学生上下午到校、放学、午休及课外活动时间的基础上,落实好国家、省关于学科课程、阳光体育运动、大课间、眼保健操等要求,让学生有充分的就餐、休息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
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
确保每天睡眠时间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对推迟学生早晨到校时间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学生家庭对延后到校的意向,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方案,包括是否涉及课程课时调整、安全管理、教职工值班、应急预案等,强化对学生的管理服务。
针对个别特殊职业家庭确需把小学、初中学生提前送到学校的,学校要设定学生早晨到校时间区段,提前打开校门,最早开门时间原则上不应早于7:50。
对确实需要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每天要安排一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参与值勤、值班,根据学生到校数量、年级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值班教师,确保学校监管无盲区。
值班教师可指导学生进行学科预习或自习,也可指导学生自主阅读课外书等学习活动,但教师不得对学生组织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如做统一的试卷、布置统一的作业等)。
有条件的学校要开放体育馆、运动场、图书馆、阅览室等,丰富早到学生的活动内容。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
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
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
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
作业用时以大部分学生的完成时间为标准。
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学校要在每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公示每个年级、每个学科的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内容要清晰明了,要包括年级(班)、学科、作业具体内容(如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听说读写背的内容等)。
教师在课堂上要做到“以学定教、当堂训练、精讲精练”,提倡“课上作业课上完、当堂任务当堂清”,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预留少部分时间让学生完成课上作业,课后尽量不留作业或少留重复性作业,实现课堂教学效率的最大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科学设计作业内容和形式。必要的课后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
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
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通过不断优化作业设计切实减少学生作业量。
学校要建立对教师布置家庭作业的长期监测机制,任课教师作为学科作业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各自控制本科目的作业时间。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各中小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的责任。对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到校时间等相关规定、或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的、变相“减负”“假减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