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公布了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三种举报渠道,欢迎公众举报“散乱污”企业及各类涉气、涉水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将根据问题类型给予500元至3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
据了解,省环保厅于4月9日起,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执法力量,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碧水2018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并拟于近期启动“2018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核查暨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上述执法行动将对全省涉水排放企业、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特别是对涉水、涉气企业环境守法情况,“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气、涉水环境违法行为。
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惩处各类涉气、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如下三种投诉举报方式:
网站举报:河北省环保厅网站(环境突出问题举报平台)
微信公众号:河北环境执法发布
举报电话:0311-87908448、0311-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