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起,我省全面启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加快解决影响饮水安全的隐患问题,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
据了解,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在以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全面对水源地问题进行排查,全省19个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排查出重点问题90个,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市、县人民政府作为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制订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积极克服困难,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将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地方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