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了《污染大户身边的“黑保护”》:山西三维集团违规倾倒与排放工业废渣和废水,危害地方百姓健康并破坏当地农业发展。这一大型企业污染地方环境事件被揭露后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作为一家资产总值超过45亿的上市企业,位于山西洪洞县的三维集团对这个县的经济影响应该是不小的。事实上,在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困难、发展压力较大的地区,这类对当地“支柱企业”不当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并不鲜见,这已经成了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企业是地方发展的微观主体与“细胞”,理应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然而,在一些地方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的地区,往往是一两家企业坐大。正是由于这类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影响巨大,其在企业发展方式选择方面有时候不顾及保护资源与环境,而且一些企业的不法行为往往得不到地方政府的及时制止与处理。有些地区仍旧沉浸于“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发展理念之中。凡此种种,均与中央所倡导的绿色发展理念背道而驰。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针对地方恶意工业污染事件,那些敢于曝光无良企业的新闻媒体,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对其建立保护机制,防止媒体记者的人身受到地方黑恶势力攻击。但仅将希望寄托于媒体曝光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企业、地方与中央政府共同努力。
首先,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必须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与社会公德意识。缺乏公德意识的企业不可能具有良好的发展氛围,而肆意破坏资源与环境的企业注定不可能得到当地民众的支持。这类企业即使对当地发展带动作用很强,对地方GDP贡献很大,也不可能持续发展。
污染性行业的企业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投入,自觉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监管。企业追求利润增长是无可厚非的,但不能突破社会公德这一底线。
其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于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的新企业,当地政府一定要严把环保关,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对于现有企业,无论其对地方经济贡献有多大,都不能放松对其环境责任的监管,更不能对企业恶意污染事件不闻不问,甚至是包庇纵容。
地方政府需要制定科学的地方发展思路,确定合理的地方发展方向。如果当地经济过度依赖于一两家企业,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不想管”“不愿管”的现象。
最后,在基层政府“不愿管”时,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就需要完善追责制度,同时完善支持困难地区的区域政策。对放任地区内的局部污染,在绩效评估时中央政府可以采取一票否决制。
困难地区一般是通过自身努力解决不了主要发展问题的区域,因此这类地区的发展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而由于自身发展水平与条件等原因,这类区域中有一部分地区的主要产业为污染性行业。中央政府也需要运用优惠的区域政策支持这类区域发展,并在一些方面对这类区域作出单独安排。(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教授)
原标题:“支柱企业”地方也得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