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灵寿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持仿真枪抢劫珠宝行案件。参与抢劫的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塑料仿真枪和塑料电击枪各一把,并追回大部分被抢赃物。
2018年4月12日19时许,灵寿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该县某珠宝行遭到几名持枪男子抢劫。接到报警后,该局立即指派辖区刑警中队及警务站迅速出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缴获塑料仿真枪一把,其余犯罪分子仓惶逃离。经民警现场调查得知,该珠宝行数十条黄金项链及贵重饰品被抢,价值80余万元。
案发后,灵寿县公安局局长王峰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指挥调度案件侦破工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凯,石家庄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胜,灵寿县委书记宋存汉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迅速侦破案件,抓捕在逃人员。灵寿警方火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该案。对已抓获嫌疑人杨某(男,35岁,高邑县人)突审的同时,专案组民警对案发地周围进行大量走访、排查,及时搜集和固定证据,并向周边县市公安部门发出查控请求。
经过长达5个昼夜的缜密侦查,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灵寿警方迅速锁定涉嫌抢劫珠宝行的曹某(男,35岁,内蒙古赤峰人)、刘某(男,灵寿人)、蒋某(男,石家庄市长安区人)三名嫌疑人的行踪。办案民警兵分多路,果断出击,分别在内蒙古赤峰及我市长安、新华等地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归案。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持仿真枪抢劫灵寿某珠宝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