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38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市、区),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经验,促进河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这38个示范县(市、区)为:高邑县、井陉县、灵寿县、晋州市、新乐市、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石家庄市鹿泉区、滦平县、承德市双滦区、承德市双桥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秦皇岛市抚宁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丰南区、文安县、香河县、永清县、曲阳县、涿州市、保定市满城区、保定市徐水区、海兴县、任丘市、安平县、阜城县、饶阳县、深州市、巨鹿县、南和县、任县、威县、鸡泽县、邱县、武安市、邯郸市峰峰矿区。
方案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目标任务。今年6月底前,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彻底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并进行规范处理,并建立日常维护机制。今年年底前,各地90%以上村庄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及时清扫、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并根据当地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科学确定应增加的设施规模,并开展组织项目建设。将承德市作为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试点,探索全市域治理经验。确定的38个示范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水平,实施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加快完善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设备;今年底前,基本达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五有”标准。
根据方案,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特点,对清理出来的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积极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对其他垃圾转运到规范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根据当地确定的治理模式、垃圾分类办法,对各类设施建设作出统筹安排,加快建设。健全监管体系,保障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转,除山区、偏远、分散等交通不便区域的村庄外,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积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分类方法,对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处理,降低处理成本。(记者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