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底,我省城镇新增就业25.44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92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2.8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60.1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22.87万人。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人社系统紧紧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稳、进、好、准、度”工作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实现良好开局。
城镇新增就业25.44万人
据统计,截至3月底,我省城镇新增就业25.44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92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2.8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1%、28.8%、28.1%。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5%。
省人社系统启动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新发放援企稳岗补贴1.26亿元,新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153万元。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指导各市建立活动专班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3亿元,扶持2640人自主创业、带动6187人实现就业。
深入开展就业扶贫,联合北京市人社局在沽源县开展精准扶贫招聘会,35家京冀企业提供4500个岗位。在涞源县举办精准扶贫京津冀联合招聘会暨京津冀推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劳务协作对接会,河北省10个深度贫困县分别与京津相关区(县)、省内经济发达县(市、区)、大型企业签订劳务协作协议36个。
据介绍,下一步将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关键季服务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启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未就业毕业生“一对一”提供实名制就业帮扶,确保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同比不降低。推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复退军人等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养老、医保参保率均在98%以上
据统计,截至3月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29.88万人、996.71万人、530.20万人、867.37万人、747.86万人,分别比年初增加11.74万人、9.78万人、0.48万人、6.7万人、10.0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60.1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22.87万人,参保率均在98%以上。
下一步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清欠力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到位。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督导各市出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建筑和交通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为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5.16亿元
据悉,省人社厅制定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价规范,开展劳动用工网上备案试点,加强劳务派遣信息化平台建设。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一季度,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5221家,为4.97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16亿元,补签劳动合同1.4万份,督促用人单位为1.1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232.8万元。
接下来,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建设。4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
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据悉,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和基层一线及青年人才等6个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会同省商务厅制定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扩大高等教育领域改革试点单位在岗位设置调整、自主选人用人、自主岗位聘任等方面自主权。
下一步,还将会同省委组织部尽快研究出台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1+6”政策文件。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做好保障家庭医生签约相关服务工作。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加快推进全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