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岚)根据“十个工作日一调整原则”,新一轮油价调价窗口4月26日24时打开。当天下午,省物价局发布调整成品油价格公告,此轮油价延续前一轮上涨趋势;调价后,92号汽油进入“7元时代”,新的最高限价为每升7.12元,每升上涨0.2元。
这是今年以来油价调整的最大涨幅。由此,成品油价格也迎来“三连涨”。“五一”小长假出行,油箱50升的小汽车加一箱油将需多花约10元。
根据公告要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每吨均分别提高255和24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090元和7060元。
调整实施后,国五标准的89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6.60元,92号汽油每升7.12元,95号汽油每升7.52元;国五标准0号车用柴油最高限价每升6.75元,5号柴油每升6.62元,负10号柴油每升7.16元,负20号柴油每升7.49元,负35号柴油每升7.76元,负50号柴油每升7.97元。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规定,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调整为每人每公里0.0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