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没及时还款 车被另卖他人
法官提醒:贷款前先权衡好还款能力,避免出现购车后的还贷纠纷
□本报记者 李兵
款买车,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购车方式。消费者先期缴纳不多的费用,就能将一辆新车开回家,随后按月慢慢还款,这大大减轻了购车者的经济压力。这种消费方式,如今已经得到很多市民的认可。但是,如果在还款中出现逾期未还等情况,消费者可能就会遭受不小的损失,甚至会被担保公司突然强行扣车。
事件还原
贷款买车未及时还款
开了三年的车被卖给别人
市民石先生在2013年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从省会某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分期共计36个月。在贷款买车时,负责卖车的省会某汽车服务公司成为了分期贷款的担保方。
2016年4月,是石先生买车的最后还款月。前几个月石先生因财务问题没有及时还款,让他没想到的是,当年3月9日,汽车服务公司突然将他的车扣留。随后,他的车在半个月后被过户到了一位姓王的市民名下。
石先生十分生气。随后的日子里,石先生一直与汽车服务公司交涉但一直无法要回自己的爱车。无奈之下,石先生到石市长安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表示汽车服务公司在非法扣留他的车辆期间,未经他同意将其车辆转让他人,侵犯了他的所有权,造成他支付购车款、税款等损失,要求汽车服务公司赔偿5万元。
随即,汽车服务公司提起反诉。该公司负责人称,石先生之前曾两次逾期没有偿还车款,并从2015年12月份之后就再也没有偿还过贷款,所以依据先前购车时的约定收回了汽车。该负责人还表示,公司方面收回石先生的汽车后,曾向相关部门缴纳了该辆汽车的违法处理费用8800元,同时,还有检车维修、停车场停车、分期付款、违约金等多项费用一万余元,加上扣车服务费7400元,共计3万元,这些损失石先生也应赔偿。
强行扣留车辆应承担赔偿责任
长安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汽车服务公司扣车后第二天,石先生就到石市公安机关报了案。汽车服务公司虽称石先生系自愿交车,但未提供证据证实,对此不予采信。汽车服务公司没有法定事由及合同约定事由,强行扣留石先生的车辆,并在扣留期间未经石先生同意擅自出售该车,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汽车服务公司的反诉请求,法院认为,该公司主张的处理违章费8880元及扣车服务费7400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予支持。对该公司主张的检车费及停车费,系公司强行扣留石先生的车辆及擅自过户所产生的费用,该公司要求石先生赔偿,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关于该公司主张的分期车款费用,从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该款项确系该公司员工崔某为石先生转账还款,故该款项应由石先生予以返还。关于汽车服务公司主张的违约金,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其有权利收取上述款项,故该主张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汽车服务公司赔偿石先生各项损失共计50000元。同时,石先生返还汽车服务公司垫付的分期车款5000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贷款买的车被扣屡见不鲜 担保公司是关键
2011年2月份,河南焦作的常先生欠了3个月的分期购车款没有及时偿还,其两年前贷款购买的大货车突然被汽车销售人员扣留。当常先生准备还款提车时,销售人员称,他不仅要还上全部欠款,还需缴纳两万元扣车费,否则车子仍然无法开走。
2015年9月份,重庆云阳县的叶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未按时归还车贷,车辆被担保公司强行扣押。双方闹到法院后,法院认为,虽然叶先生未按时归还车贷有错,但担保公司无权扣押属于叶先生的车辆,判决担保公司立即将车辆归还叶先生,并赔偿部分损失费用。
……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因贷款买车后有逾期未还款导致车辆被扣留的事件屡见不鲜。业内人士陈先生介绍,现在分期购车的贷款形式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银行自身作担保,与汽贸公司达成一致;第二类是厂家自己成立的担保公司;第三类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
“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进行贷款,能减少银行自身的贷款风险。”陈先生称,以往银行直接贷款给个人,一旦客户无法按时还款或恶意拖延还款,银行会受损失。所以,一些银行就与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帮其招揽贷款客户。客户不还款,由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去处理,银行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贷款必须得有担保公司担保。”省会某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国2004年发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明确注明贷款方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贷款担保情况,而各大银行相关的贷款细则上则进一步明确,申请汽车贷款,除了以所购车辆作抵押,还应有专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如果出现问题,担保机构就会出面摆平。”
陈先生说,作为降低风险的措施,担保公司的作用显而易见,当消费者出现拖欠还款等意外情况时,担保公司就会摇身一变,成为厉害的追债扣车公司。
说法
担保公司扣车违法
买车担保需谨慎
“发放汽车贷款风险高,它不像房贷,房子跑不了,汽车不一样,如果贷款人不及时还贷,银行没有精力去追讨,只能委派担保公司去做。”陈先生称,通常出现拖欠还款等情况时,因为法律诉讼周期较长,所以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往往不会选择通过正规的司法途径追讨车款,而是通过第三方采取更直接的强行扣车等方式,并收取所谓的扣车费。
陈先生表示,如果客户出现贷款长期逾期、或者GPS信号异常,都会出现扣车费,车主维权有些难。为此,他提醒市民,现在有些销售人员在卖车时会主动介绍分期购车,消费者要仔细考察,慎重选择,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担保公司。
省会律师张绍辉认为,担保公司在未承担担保责任之前,采取的扣车行为属于无权占有。即使担保公司因借款人逾期还款承担了担保责任,也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张绍辉表示,依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债务人逾期付款肯定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但承担的费用款项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否则就属于“霸王条款”,债务人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于此事属于经济债务纠纷,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担保公司没有权利扣车,其违法行为显然不受法律保护。
贷款买车前
要权衡家庭收支情况
石市长安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苏亚萍称,针对按揭买车,通常来说,大家关心的大多是买车前的问题:申请条件、具体政策、利率、年限、手续费等,实际上很多问题发生在贷款买车之后。近年来,汽车金融公司越开越多,车贷的门槛越来越低,手续也简化了,类似的扣车纠纷明显增多。最常见的车贷纠纷有两种:一种是车主某个月未按时还款,事后虽及时补上,可仍需支付一大笔违约金,车主觉得不合理;另一种是车主数期没还款后,担保公司直接找人拦下车主的车,将它开走。如果车主想拿回车子,得还清贷款和违约金。
苏亚萍表示,根据法院受理车贷按揭纠纷案件情况以及调查走访车贷第三方平台的业内人士,不同担保公司能容忍的限期不同。通常3-6期没还款,担保公司就要开始扣车。
对此,苏亚萍提醒市民,贷款购车后,除了要按月偿还贷款外,还要支付停车费、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等养车费用。因此,大家在选择购车时,应该权衡家庭的收支情况,预估好自己的还款能力,避免出现购车后的还贷纠纷。
原标题:男子贷款买车没及时还款 车被另卖他人